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近日以景委〔2008〕56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兑现2007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励的决定》,西双版纳州质监局及景洪市质监局在五个与景洪市人民政府签定的考核工作目标中均获得表彰奖励。州质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考核中获奖,景洪市质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责任”、“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四个考核项目中获奖。景洪市质监局杨利明局长获“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个人”称号。这些表彰奖励是当地党委、政府对版纳州、市质监局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面履职、全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要求我州质监系统今年应更加有效地发挥只能的一种鞭策,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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