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2日,西双版纳州《普洱茶标签规范》、《普洱茶原料加工技术及管理规范》两项企业标准通过专家组审定,正式发布实施。 《普洱茶标签规范》规定了普洱茶标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示内容;《普洱茶原料加工技术及管理规范》规定了普洱茶原料的鲜叶、加工场地、加工设施、加工人员卫生、加工过程、产品品质及形状、试验方法、包装、贮存、运输、监督管理要求。两项标准均适用于西双版纳境内的普洱茶生产企业。 两项标准的制定是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标准起草单位在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现行有关茶叶标准、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各制茶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西双版纳普洱茶原产地加工生产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条例》、GB77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完成的。该两项企业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我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对茶产业的长期有效监管,引导制茶企业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我州普洱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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